株洲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株洲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5/21 09:00-2025/5/27 17:3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台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七)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八)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1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新株洲》APP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新株洲》APP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株洲市广播电视台人事教育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658号传媒大厦1513室)。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现场报名材料:

1、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1月1日以后)。

(五)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六、资格审查

我台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相关从业经历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项目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新株洲》APP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台纪检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文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新株洲》APP上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二、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株洲市广播电视台人事教育部:0731-28663026

(二)监督株洲市广播电视台纪检监察部:0731-2866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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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株洲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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