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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7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山东-青岛市-事业单位-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7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7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招聘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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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6 09:00-2026/11/13 16:00

为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优化师资来源结构,青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2027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120人到直属学校(事业单位)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7年应届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其他招聘后续适时予以发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1月及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品行端正;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6:00。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学校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附件1)公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将身份证、《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高技能或语言水平等级证书、成绩表等电子件发到招聘学校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联系方式见附件1)。

2.资格审查。根据公开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组织全面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身份证、《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高技能或语言水平等级证书、成绩表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具体资格审查时间详询招聘单位。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五、考试

1.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采用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说课(讲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实践操作能力。

2.考试安排

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招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附件1)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取答辩方式,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相关信息由招聘学校提前告知考生。按照应聘人员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末位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招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

3.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按照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成绩按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

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的,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35%、15%、5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4.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招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招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其中,首先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一般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按照规定进行有关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有关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在2027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各招聘学校,学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见附件1,青岛市教育局招聘监督电话:0532-85912935。请在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青岛市教育局

2026年11月4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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