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笔首页
微信
微博
0791-8620-3886

樟树市2026年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招聘公告-江西-宜春市-樟树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樟树市司法局

樟树市2026年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招聘公告

樟树市2026年司法局司法协理员招聘公告

招聘5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21 08:30-2026/9/24 17:30
笔试时间
2026/9/26 09:00-2026/9/26 11:00



为有效提升樟树市司法行政工作质效,充实基层司法工作力量,优化基层司法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内容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司法协理员5名,充实到张家山、福城、大桥、淦阳、鹿江等5个街道司法所协助开展工作,具体岗位分配详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

主要从事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初审、社区矫正辅助、基层依法治理、台账资料整理等基层司法行政辅助性日常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社会记录;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5日至2008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热爱基层司法工作,学习能力较强,能够快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8.工作踏实肯干、作风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文字综合和事务处理能力;

9.符合法律法规及岗位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二)优先录用条件

1.政法院校毕业生;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英雄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人员。

符合上述优先条件人员,在总成绩相同、体检考察合格的前提下,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开除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精神病史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基层司法辅助工作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言论信息,或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稳定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修复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读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存在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协理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依次开展: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9月24日(每日8:30—12:00,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址: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樟树市杏佛路61号樟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

3.报名材料

(1)《樟树市2026年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1份(自行打印、如实填写,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学历须额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半年内拍摄);

(4)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1份;

(5)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可查询);

(6)符合加分、优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资格审查为现场初审,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复印件不予退还,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存在信息不实、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司法行政业务常识、基层治理常识、公文写作与综合素养等。考试时长12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26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占比: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4.入围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岗位适配能力、沟通表达、应急处置、基层工作认知及综合素养。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3.面试分值: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成绩占比: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四)加分政策

1.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加3分;

2.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加0.5分、中级加0.8分、高级加1分。

加分规则:同类证书按最高等级计分,不累计;两类加分项目不重复叠加,考生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加分材料以报名现场提交的有效证书为准,逾期不予补报。

(五)总成绩计算及合格线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附加分三部分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

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纳入体检、考察范围。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顺序为:①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人员优先;②优先条件一致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的,取消资格。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司法辅助岗位政审要求执行,重点考察政治立场、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征信情况、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政治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2.递补规则: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产生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官方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司法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或存在违规违纪情形的,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岗位服务期3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岗、辞职、借调,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次岗位为编外聘用制管理,人事档案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薪酬待遇、社会保险按单位统一标准执行,具体待遇可咨询市司法局。


四、其他事项

1.所有招聘环节公告、名单、通知均通过樟树发布、法治樟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另行单独通知。

2.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失联、未及时关注公告、错过招聘环节的,后果自负。

3.全程严查弄虚作假、替考、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记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请考生谨防诈骗。

5.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本数。

6.本次招聘各环节如需调整,以官方后续补充公告为准。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试用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8.咨询电话:邹女士:18279554479(工作日08:30—12:00,15:00—17:30)


五、本公告由樟树市司法局、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具体考务工作委托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

樟树市司法局政工室:0795-7333899

樟树市人才公司:0795-7362719



职位表.xls
江西粉笔教育公众号
江西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