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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樟树市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公告-江西-宜春市-樟树市-招警-2026-樟树市公安局

2026年樟树市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公告

2026年樟树市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公告

招聘14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7 08:30-2026/9/10 17:30
笔试时间
2026/9/12 15:00-2026/9/12 18:00
面试时间
2026/9/13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14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即199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5.五官端正,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双侧矫正视力均达到5.0,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

6.报考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9.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9月10日(8:30—12:00,15:00—17:30);

2.报名地址: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樟树市杏佛路61号樟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3.报名时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正反面打印签字);

(扫码下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等职业信息网或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查询材料一份;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7)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体能测评及心理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2026年9月12日8:00)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项全部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体能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所有考生体能测评后均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取上机答题的形式,体能测评、心理测试均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轮笔试环节。

(三)笔试

体能测评及心理测试均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6年9月12日15:00一18:00,笔试地点设在樟树市区,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满分各15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长18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时事政治、人民警察法、监察法等法律基础知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留置看护辅警的工作职责、辅警相关奖惩规定等知识。

(四)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按笔试成绩及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单;若末位出现同分情况,同分人员一并入围;比例不足时,均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为2026年9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上述平均分计算时均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2.面试后,考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依次按本公告优先招聘人员条件符合情形、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3.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2.因体检、考察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缺额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薪酬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聘用辅警在试用期间内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此次招聘的公告、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告或名单信息将通过“樟树发布”公众号发布。后续请注意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8:30一12:00,15:00一17:3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邹女士18279554479。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均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参与现场程序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6年8月31日。

(七)以上环节实施时,如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另行公告。

(八)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70分)以上的,岗位资格保留至下一次招聘公告发布前一日(岗位资格保留时间不超过1年,时间自面试成绩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如因减员产生岗位空缺,可在相应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批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六、本招聘公告由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樟树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委托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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