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勤务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8人(男)。
(二)招聘岗位:宜丰县公安局看护勤务辅警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仅限宜丰户籍男性,二十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即1996年9月4日至2006年9月3日期间出生);
5.五官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在4.6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05)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身高不低于168cm(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6.看护勤务辅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看护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当在3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9.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看护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考生自愿报名,本次招聘按照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本次招聘有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宜丰公安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平台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次考试总成绩保留一年,出现员额空缺时,将依据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行补录。
四、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至9月3日(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2.报名地点:宜丰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2楼内勤办公室
3.联系电话:刘警官17879527636、邬警官13767574890
4.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宜丰县2026年公开招聘看护勤务辅警报名表》(见附件2)1份,要求本人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④提供近期《个人信用报告》一份;
⑤3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⑥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警察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加分项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贯穿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职位条件不符合的,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招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招录岗位人数进行调整。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评分(单项35分以下成绩按零分计算),体能、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体能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四)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1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评分。(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时事政治、监察法、公安基础知识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总成绩加分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或人民警察遗属,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的总分加2分;个人获得省、市、县级部门荣誉的分别加5、4、3分;退役军人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四有”优秀士兵的分别加6、5、4、3分;上述加分项取最高荣誉加一次。
五、体检和政治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则以笔试分高者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考生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环节。政治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如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选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试用条件的,不予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待查清事实后决定是否试用。招录对象公示后,在入职时须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合格人员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一)看护勤务辅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报相关部门备案。在签订合同后,如违反公安机关内部管理规定,应当给予辞退或开除的,将解除用工合同、给予辞退或开除。
(二)本次所聘看护勤务辅警由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统一管理(参照现有公安辅警管理),工资待遇参照现有看护勤务辅警待遇执行。大队免费提供食宿、缴纳“五险一金”等险种单位部分,个人缴交部分由个人承担。
八、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工作小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巡警大队。
(二)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准确、通畅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选岗、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招聘公告由宜丰县招聘看护勤务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
附件1:宜丰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看护勤务辅警职位表

附件2:宜丰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看护勤务辅警报名表


附件3: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