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9人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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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宜春学院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赣西中心城市——江西省宜春市。学校现有本部校区、北校区和西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
引进对象
杰出人才:在学科领域作出杰出贡献、获得国家级教学与科研成果奖励、国内外公认的杰出人才,且近5年获得国家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或“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拔尖人才:在学科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一等或教学成果特等奖励、同行专家高度认可的拔尖人才,且近5年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或省部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学术骨干:在学科领域作出较大贡献、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或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励、同行专家认可的学科(方向)领军博士人才,且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并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至少1篇中科院一区)。
优秀博士:在学科领域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具有保持或赶超本领域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且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三等或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励,或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或在本学科领域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至少1篇中科院一区)。
一般博士:学科(专业)所需的博士研究生。
引进岗位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首批拟引进49名高层次人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人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的具体专业均可报考;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报考人员可选择引才岗位中相近专业报考,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比对专业课程设置等方式,综合研判认定;
3.杰出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类博士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3.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4.近三年曾入闱宜春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现役军人;
12.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引进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担任领导成员的招聘单位的岗位;
13.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录用情形。
引才待遇
1.杰出人才、拔尖人才、人才团队引进待遇,实行一事一议。
2.其他人才引进待遇。
解决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根据聘用合同和考核结果享受如下待遇:
*享受学校商品房的,按照商品房的优惠价格和安家费的差额多退少补。
3.紧缺或业绩突出博士,其配偶如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可视情况安排工作;如配偶为事业编制或公务员身份,学校可协助调入宜春市中心城区或袁州区对等单位。
4.应聘者来校面试考核的住宿费用由学校承担(不超过三天),成功入职后,可按规定凭票报销来校面试和报到时的交通费。
5.博士服务期取得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的教学、科研成果,既可计算博士服务期考核业绩,同时可以获得学校同类奖励。
6.教学科研临床岗博士可以另外享受医院和属地的相关待遇。
7.博士服务期满考核优秀和良好分别给予另外奖励。
待遇支付方式
1.安家费:试用期合格发放40%,余下部分按照考核结果分两次发放;购买学校人才新房的,可相应予以提前发放。
2.学位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
3.科研启动费使用按宜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有关办法进行。
录用程序
1.考试方式:采用面试、试讲、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
2.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
3.录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上编手续。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为确保您方便、快捷地应聘我校相关岗位,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投递邮箱:ycxyzpb@163.com,邮件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及专业。
截止时间:博士报名截止2026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孔老师
联系方式:0795-320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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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宜春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宜春学院)
(编辑:刘敏;校对:欧阳娇兰;编审:夏侯婷;监制:唐俊辉、黄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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