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笔首页
微信
微博
0791-8620-3886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江西-宜春市-事业单位-医疗-2026-行政事业编-宜春市人民医院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3人

报名时间
2026/7/10 -2026/7/17 00:00

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要,经医院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2026年宜春市人民医院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3名,具体岗位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

引才岗位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引进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岁(1975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专业、职称要求详见岗位条件。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包括全日制研究生和2017年及以后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考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医师岗位须取得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

(3)国(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的代码须与引才岗位所要求专业代码一致,专业设置主要参照《学科专业目录》(具体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若引才岗位按照专业大类(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设置专业条件,则该专业大类目录中二级学科的专业均可报考

5.原则上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拟录用人员须服从医院安排,硕士研究生与医院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协议,博士研究生与医院签订至少15年服务期协议。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服务期内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2)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近3年内曾入闱宜春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报考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引进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0)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引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2)符合岗位要求的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学信网最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所有学历学位);

(4)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6)原则上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附件1)。

(7)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件2)。

报名操作手册

(二)笔试

肝胆胰内科医师岗、眼科病区医师岗、神经血管肿瘤外科医师岗、心血管高血压内科医师岗、皮肤科医师岗和乳腺甲状腺外科医师岗直接进行面试,其他岗位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和对公共基础知识等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宜春市人才智慧平台或宜春市人民医院官网等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宜春市人才智慧平台或宜春市人民医院官网等另行公告通知。

(四)临床技能操作测试

创伤急救中心医师岗、急诊科医师岗、病理科医师岗、肾内科病区医师岗、肿瘤科医师岗和中医内科医师岗在面试之后须进行临床技能操作测试。临床技能操作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临床技能操作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临床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宜春市人才智慧平台或宜春市人民医院官网等另行公告通知。

肝胆胰内科医师岗、眼科病区医师岗、神经血管肿瘤外科医师岗、心血管高血压内科医师岗、皮肤科医师岗和乳腺甲状腺外科医师岗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创伤急救中心医师岗、急诊科医师岗、病理科医师岗、肾内科病区医师岗、肿瘤科医师岗和中医内科医师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临床技能操作*40%;

科研处专技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引才计划的1:2的比例确定入闱政审考察环节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临床技能操作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临床技能操作测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组织临床技能操作测试确定考察对象,其他岗位组织面试确定考察对象。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按引才岗位需求数1:1入闱的考察对象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引进人才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水平、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重点核实其“三龄两历”、奖惩情况及是否有违纪违法情况等。若考察对象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再启动对差额考察对象的考察。若入闱差额考察人员均放弃,则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内容含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作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录用的人员,办理引进录用手续和上编;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录用,待查实后再确定是否引进录用。

(九)签订合同和备案

录用人员均需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通过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未通过则不予录取。


四、引才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引才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引进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引进。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暂未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办理。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次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才考试无关。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7.引才工作后续有关事宜可通过宜春市人才智慧平台或宜春市人民医院官网了解。

未尽事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5-3237396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26年7月10日

附件1: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783656770736.docx

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1783656778496.docx



职位表.xls


江西粉笔教育公众号
江西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