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靖安县关于补录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的公告
宜春市靖安县关于补录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0/9 -2025/10/19

靖安县关于补录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宜春市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字﹝2021﹞30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补录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为确保补录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与政审相结合的程序实施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应急战斗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应急事业,志愿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具有适应全天候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体形端正,身体无缺陷,无明显纹身(不合格:面颈部纹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纹唇、纹眉、纹眼线);


5.限靖安户籍,男性,要求净身高165cm及以上,不超重(标准体重±20%),标准体重(斤)=(净身高cm-105cm)×2,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平均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岗位要求


(1)志愿从事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准军事化管理;


(2)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28周岁(1997年10月1日-2007年10月1日出生的);


(3)通过体能招录测试满足应急救援身体条件的;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退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不宜进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工作情况的。


招聘人员均为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签订劳动合同并送相关部门备案,实施准军事化管理。试用期工资待遇3000元/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现有正式录用队员同等待遇,购买“五险一金”。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9日-10月19日


(二)报名地点


县应急管理局3016室


(三)联系人


袁钰鋆(13870571606),漆宝勇(19070533906)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靖安县公开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报名表》(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以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五)开考条件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达到招聘人数1:3的比例才启动考试程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补录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25%+体能测试×50%+面试×25%。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25%、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25%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文化考试通过闭卷考核,主要考核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重要论述,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救援等救援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满分为100分。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应急管理部门设定科目统一组织实施,共设四个项目,满分为100分:1.5000米跑;2.引体向上;3.100米跑;4.仰卧起坐。其中5000米跑占40%,引体向上占30%,100米跑占20%,仰卧起坐占1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面试


依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相同,按体能成绩优异者优先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个人专长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优异者优先,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试人员自理,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在靖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招聘队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实行集中训练和准军事化管理。试用合格者按相关程序聘用,签订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参照《江西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管理办法》(赣府厅发〔2020〕13号)文件执行,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一专多能”应急救援任务,除承担森林火灾扑救外,还要承担地震、水旱、地质等自然灾害及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以及群众遇险、社会救助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一)监督电话


县纪委第六纪检监察组:13879598098


靖安县应急管理局:0795-4658700


(二)咨询电话


0795-4658700


本公告由靖安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职位表.xls


江西粉笔教育公众号
江西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