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创新和推广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拟选聘一批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范围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从本县范围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基层组织、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各界人士中选聘。
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二)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具有本县户籍或者在本地长期居住、生活,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职责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县司法局的组织下,参与以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受邀参加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研、论证、座谈,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行政执法情况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活动。
(二)受县司法局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三)听取、反映企业和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关系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政执法问题向县司法局提出监督建议。
(四)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对发现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明显违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向县司法局反映,提供监督线索。
(五)承担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