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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批岗位招聘公告-江西-南昌市-国企-2026-国央企正式-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批岗位招聘公告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批岗位招聘公告

招聘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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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6 -2026/10/30 17:30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共10个岗位,拟招聘11人,招聘岗位:行政助理、法务专员、纪检监察、建筑设计(方案设计)、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室内设计、结构设计(钢构方向)、结构设计(土木方向)、工程造价。具体岗位要求、岗位职责等内容详见《2026年第二批岗位招聘计划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年龄一般在38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因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违规违纪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符合国有企业亲属回避、任职回避及工作回避等有关规定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的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要求

考生应遵循有关回避的要求。考生亲属关系如涉及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总院领导人员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均不得应聘本次岗位。须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考生隐瞒亲属关系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薪资福利

(一)薪资:按总院薪酬体系执行。

(二)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带薪休假、传统节日福利、定期体检、防暑降温费、防寒费、生日福利;提供免费工作早中餐。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简历投递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简历投递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17:30止。

2.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需提供报名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enshi6266821@126.com,邮件主题、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1)《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包括word格式电子版及已签署告知承诺的扫描件;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2)《应聘人员近亲属回避承诺书》(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扫描二维码下载《近亲属回避承诺书》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5)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职(执)业证书;

6)与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相符的证明材料:

a.社保参保缴费证明(须体现缴费单位及缴费期限,缴费情况须与工作经历描述一致);

b.证明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劳动合同(或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证明);

c.考生如以劳务派遣身份从事相关工作,需提供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派遣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7)工作或在校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如有);

8)外语等级证书(如有);

9)岗位要求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10)其他能证明本人业绩、工作能力等的证明文件。

注:以上均提供电子扫描件。

3.报名须知:

1)各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岗位计划招聘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对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报名时间顺延,岗位取消情况或报名时间顺延将在总院公众号、官网等渠道予以公告。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邀请参加笔试考核,未入闱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投递简历后,我们将会对考生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期间考生可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佐证材料补充和岗位改报。至审查结束,未能及时提交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视为审查不通过。审查结束后,用人单位择优发送笔试邀请。

本次公开招聘对参加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测试时间及方式将通过邮件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邮箱地址并同路径邮箱投递简历,同时保持电话畅通。我们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未进入测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采用线下集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2.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综合知识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考试时长一般为90分钟,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3.对报名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若在笔试前出现考生缺席、放弃等情况,正常开展笔试。如未达到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或比例不足1:3的,核减招聘人数,报名时间顺延或取消本次岗位招聘。

4.笔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通过考核。

(四)面试

1.入闱标准

笔试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原则上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并发送面试邀请。放弃面试产生的人员空缺,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2.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汇报及考官提问。

(五)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岗位优先条件;如均符合或均不符合岗位优先条件,另行组织考试程序)。

2.综合成绩70分(含)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背景调查、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合格的,进入背景调查环节。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作出处理。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待正式入职后,可按总院程序报销体检费用。

2.背景调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主要对考生基础信息、工作履历、工作表现、简历等情况进行核实。该阶段考生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近3个月内个人征信报告。对考生“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核实。背景调查阶段,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或出现招聘考试公告中不得报告情形的,可取消录用资格。

因背景调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名额空缺,总院可根据实际用人需要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背景调查。

3.公示。对背景调查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总院官网等渠道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选,取消应聘资格。

4.递补。因体检、背景调查、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总院可根据实际用人需要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背景调查及公示。

5.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招聘录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七)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参考书和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2.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在《报名表》中按要求上传本人半年内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在招考相关工作中舞弊,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若因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或不全,影响报名资格初审及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10月30日,报名阶段要求提供过往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等作为佐证。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4.笔面试具体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未通过报名筛选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若因自身原因未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的,由本人负责。若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不再另行安排。

5.对在考试中作弊、传播答案、故意扰乱考场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等行为,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6.对在背景调查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干扰、影响调查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将不予录用。应聘人员录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解除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龙兴大街149号3楼人力资源部

总院官网:www.jxsjzy.com

咨询电话:0791-86266821

监督电话:0791-86285580

咨询QQ:1987618229

邮箱:renshi6266821@126.com

以上电话及QQ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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