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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托育教师公告
新干县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托育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6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23 08:00-2026/3/27 17:00

新干县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是公建公营,政府指导的重点民生工程。旨在打造一所高标准、高质量的公办“医+育”托育示范园所,为0-3岁婴幼儿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照护服务。经上级部门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幼教老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托育服务岗位工作人员6名。


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热爱托育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有团体协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不适宜从事托育工作的情形;


4.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执业(职称)资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解除、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尚未解决的;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联系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新干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四楼行政办公室(407)。


(2)联系人:邹阳联系电话:0796-2602349


3.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审核后退回):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2)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及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书;


(4)无犯罪记录证明(可通过“赣服通”在线申请开具,打印后提交);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及报考岗位);


(6)开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①工作单位出具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公章);②与工作证明同期的社保缴费记录、公积金缴费记录、医保缴费记录或工资发放凭证等佐证材料(任选其一即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同步开展,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逾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考试方式


采取现场试教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托育专业技能、婴幼儿照护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及岗位适配度等,试教满分100分。


2.开考比例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大于1:1的,按考生试教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大于1:1的,则须满足考生试教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若末位考试成绩相同,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学历层次相同的,按工作年限从长到短确定;工作年限仍相同的,则组织加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及公示


1.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2.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本次招聘实行递补机制。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情形,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直至该岗位招聘计划满额为止。


(七)试用


试用期2个月,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八)聘用


1.聘用招聘人员身份为编制外合同制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医院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待遇按《关于印发<新干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干人社字〔2025〕6号)执行。


未尽事宜由新干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6-2602349


附件:


1.新干县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托育教师岗位表



2.新干县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招聘编外托育教师岗位报名表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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