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我局警务辅助力量,持续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留置看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切实保障监察留置工作依法安全规范开展,筑牢执法安全防线,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于都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忠诚担当、甘于奉献的留置看护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留置看护队员9名(男性7名,女性2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录条件、公开招录程序、公开招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996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15日期间出生。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三)应当具备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素质优秀的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应在2026年7月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报名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信网上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身心健康,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应急处突和留置看护工作(留置看护队员需要长期在外县执勤,要值夜班),工作中忠诚、奉献、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
(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公安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