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公安局赣县分局留置看护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留置看护辅警
赣州市公安局赣县分局留置看护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留置看护辅警
招警信息

招聘15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 09:00-2026/1/5 17:00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监察工作需要,赣州市公安局赣县分局留置看护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留置看护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男看护队员15名。


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4.十八周岁以上(含),三十五周岁以下(含)(1990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7.身体健康,无抑郁症等重大心理疾患,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视力正常,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2.其他按照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征信审查→公示→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一)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从2026年1月1日9:00起至2026年1月5日17:00止。2.报名地点:赣州市公安局赣县分局留置看护大队办公室(赣县区狮子岩大道与城北大道交叉路口往西北130米,文德家园北侧约100米,与赣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赣县大队同一地址)。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及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特长的,可提交有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电子照片1张;③本人近期征信报告。报名应聘者需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料不全不实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接受电话、信函报名。(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留置措施相关规定)、《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订版)》等。(三)体能测试1.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跳远,按照成绩测算分数,体测成绩满分为100分。2.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四)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测成绩3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如遇综合成绩同分情况,原则上按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择优选录,若优先招聘条件相当,则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五)体检、政审和征信审查1.体检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安排心理测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2.政审。政审主要考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3.诚信审查。对入围人员诚信情况进行审查,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予以淘汰。4.体检、政审、征信审查三项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政审以及征信审查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因体检、政审、征信审查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政审、征信审查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六)公示和聘用1.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本次招聘最终成绩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线,达到合格线而未被聘用的考生纳入赣州市公安局赣县分局留置看护辅警储备库。考试综合成绩保留至下一批次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前,其间出现岗位空缺的,经赣州市公安局赣县分局留置看护大队研究,按“退一补一”的原则,从储备库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员需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新聘用辅警薪酬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2.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按规定发放看护工作补贴;未执行看护任务时,需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和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五、其他事项1.咨询电话:赣州市公安局赣县分局留置看护大队:15970720666(刘)15185796015(郭)2.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5.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6年1月1日。本公告由赣州市公安局赣县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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