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
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建立择优竞争的选人用人机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面向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乡镇卫生院)、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主要包括:
(一)全南县乡镇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不含)以下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全南县乡镇事业单位(不含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副科级(不含)以下工作人员。
(三)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注:选调后按新聘岗位兑现工资)。
二、二、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6人、事业编7人(详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服务意识强。
(二)符合岗位调动规定,近5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除外),工作不满5年的,转正定级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三)教师选调条件为在本县服务期满在编在岗教师(不含幼儿园备案制和待编教师)。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选调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职级干部报考,需要选调单位有相应职数空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
7.尚在试用期的;
8.2021年以来通过公开选调调动过工作单位的;
9.目前任教初中和高中数学、物理、化学、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不得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制定并发布公告
根据选调计划,制定和发布选调公告,并同步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二)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于12月16日至 17日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电话:0797-7177810。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差额竞争性选调,报考人数多于选调人数的岗位即可开考。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人数的岗位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并于12月18日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12月19日对已达到开考比例且自身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改报一次。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选调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在全县通报。考生应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报考信息准确有效,因信息有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测查政治理论、法律、时事政策等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辅导班。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12月19日在县人社大楼二楼。
(3)笔试时间:12月21日,地点设在全南中学(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若报考人数未达到进面比例的,则该职位报考人员均可入闱面试,但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领导小组根据考试实际情况划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选办”组织进行。入闱面试人员请于12月23日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单位情况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予以通报。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递补及递补资格审查。因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等原因造成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顺延递补一次,并进行递补资格审查。(如无符合条件的人员递补,则不递补)。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答题时间为10分钟,3道题,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能进入考察环节。面试由县“公选办”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及地点:12月27日,地点设在全南中学(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5.加分。
对考察对象近五年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情况加分。(1)年度考核加分:依据2020、2021、2022、2023、2024年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结果,每获评一次优秀加2分。
(2)评先评优加分:考察对象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县综合性表彰荣誉的,依据奖励层级加分。获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加5分;获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加3分;获省直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加2分;获市直部门或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的,加1分。同一项目获多层级表彰奖励的,加分只计一次,就高不就低。
加分10分封顶,参加面试人员请于12月26日前提交加分材料清单及证明材料。加分情况由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县“公选办”审验,并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考察。
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的计算方法,根据职位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人员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情况、社会信用记录情况等)。考察工作主要按照民主测评、谈话了解、深入调查、查阅档案资料等程序进行,由考察组提交建议人选。
7.体检。
根据最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则按照该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领导小组按1:1的比例确定初步拟调人选,并在县政府网站和有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人选不予递补。
(四)办理工作调动
公示结束后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工资待遇按调入单位新聘职务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