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1人12个岗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江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8号)和抚州市人才招聘政策,经研究,决定面向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2026届部属公费师范生”)招聘教师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部属师范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须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如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或在2026年8月31日前能如期取得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具体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5)。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