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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告-江西-上饶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

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告

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3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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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1 09:00-2026/11/5 17:30

因检察工作需要,经上饶市广信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警务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统一组织、严格标准、择优聘用,全程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

招聘检察警务辅助人员3名(限上饶户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18至32周岁(即在1994年1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记载日期为准;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应当在2026年11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无重听,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5.0;

6.具有履职所需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法治观念,服从检察机关管理和工作安排;

7.政治合格,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政法机关干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优先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不得报考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4.曾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曾担任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政法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未解决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现役军人或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12.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中有精神病史的;

13.有明显纹身、疤痕,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1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以下流程实施: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各环节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广信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将报名表签名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近期免冠照片等相关所需材料打包,命名为“××考生+职位(岗位)名称”,发送至邮箱czh13870357171@163.com。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认证;优先条件人员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命名不规范、材料提交不完整或无法辨识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或疏忽错报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三项全部合格进入笔试。具体标准如下:

警务辅助人员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警务辅助人员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2.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笔试环节。

(五)笔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纸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2.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修订版)》及检察工作基础知识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入围面试人数不足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2.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七)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增加涉毒检测项目,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因体检缺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的,从通过面试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政治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治考察。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2.因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信检察”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

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解除,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待遇标准和社会保险

1.工资:受聘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龄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为2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其中500元随月基本工资发放,500元作为年底绩效考核予以发放,岗龄工资每年增加50元。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年综合收入约5万元(含五险)。

2.五险:按政策规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补充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3.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在编干警执行。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他违纪情形者。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集中公开招聘报考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确保报名预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无法参加后续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最终未被录用的,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本次招聘探索建立辅警后备人才库,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录用的人员纳入后备库管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如出现岗位空缺,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直接递补聘用,无需重复参加后续招聘的笔试、体能测试环节;

5.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6.本次未尽事宜由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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