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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护林员的公告-江西-吉安市-2026-事业单位-体制内直签非编-青原区-吉安市青原区林业局

青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护林员的公告

青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护林员的公告

招聘57人4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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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3 -2026/10/20

为全面落实省、市护林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扎实推进青原区森林资源网格化、专业化、智慧化管护体系建设,打造一支素质优良、责任明确、履职到位、管理规范的专职护林员队伍,结合青原区林业发展和森林管护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7名专职护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设置

结合青原区林地总面积、森林资源分布格局、森林防火管控范围、日常管护工作需求及网格化管理布局,核定全区各乡镇(街道)专职护林员招聘总名额57名(招聘岗位、网格巡护范围、巡护面积、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为编制外岗位,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区林业局统筹业务指导、年度考核,所属乡镇(街道)、林业片区服务中心实行双重日常管理、工作调度和属地考核。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林业生态保护事业,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群众基础良好,无不良嗜好。

2.报考人员户籍或原籍为所报考管护网格所属乡镇(街道)范围内(行政村的优先),长期在网格辖区内生产生活,熟悉本地山情、林情、地形地貌及社情民情,能够长期稳定从事野外巡护、森林防火、隐患排查等一线工作,服从属地管理和工作调度。

3.年龄18周岁(即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5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心脑血管及慢性病等不适宜户外作业的疾病,体能充沛,能够胜任野外巡护、应急处置、防火巡查等高强度户外工作。

4.学历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基础文字书写、记录整理能力,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智能巡护APP等数字化设备。

5.具备必要的巡护交通工具,服从组织管理、调度安排,敢于主动制止和上报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放宽条件

青原区现任在岗专职护林员、离任村(社区)干部,报考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及以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东固畲族乡、富田镇和富滩镇录取专职护林员中,高中及以上学历和50周岁以下人员占比分别要达50%以上。

(三)优先聘用人员

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综合考评成绩同等的情况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曾获评省、市、区级“优秀护林员”荣誉称号的人员;

2.退役军人、退役消防救援人员;

3.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4.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等低收入困难群体人员;

5.履职能力强的离任村(社区)干部。

(四)不予聘用情形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报考和聘用:

1.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2.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基层“多员合一岗”工作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及在岗工作人员;

3.身体条件无法胜任野外巡护工作,患有各类不适宜长期户外作业疾病的;

4.存在其他违反招聘规定、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形。

(五)加分项

现任在岗专职护林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考试中予以加分。

近三年年终绩效考核中,一年巡护达标率在95%以上的,加1分;两年巡护达标率在95%以上的,加2分;三年巡护达标率均在95%以上的,加3分(不累计加分,3分封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核查→公示→聘用上岗流程开展,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监督。本次考试由青原区专职护林员招聘工作组统筹指导,具体考务工作委托青原区睿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吉安人事人才网、青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美好青原微信平台、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村级公告栏同步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名额、报考条件、招聘流程、薪酬待遇、咨询及监督电话等关键信息。后续招聘相关补充通知、成绩公示、拟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指定官方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前往所报考网格所属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严格对照岗位条件,确认自身符合报考要求后,备齐完整材料报名。

2.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3)个人征信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青原区专职护林员报名审批表》(现场领取填写);

(5)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需同步提供对应佐证材料(退役军人证、荣誉证书、低收入群体认定材料等)。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研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自主选择适配岗位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因个人条件不符、报名材料缺失、逾期未完成报名等自身原因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须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查收、处理招聘相关通知信息,因联系方式失效、未及时查看消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考试、体检、公示、聘用各环节)。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本辖区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严格核查报考人员基本条件、优先聘用资质、不予聘用情形等关键信息,初审合格后统一上报区招聘工作组复核。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纳入招聘失信名单。资格复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统一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1.本次招聘仅设置笔试科目,试卷满分100分,无面试环节,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为准。

2.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单个报考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由区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或相应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3.笔试内容:重点考察林业法律法规、森林防火操作规程、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应急处置、日常巡护工作规范等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教材、不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1.按照各网格招聘名额1:1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同一网格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优先聘用条件依次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优秀护林员、退役军人、高学历人员、低收入群体依次优先)。

2.体检统一安排在区级指定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考生未按时到场体检、中途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身体条件无法适配岗位工作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本网格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表详见附件2)。

3.若单个网格出现岗位空缺、无人合格的情况,可从所属乡镇(街道)邻近网格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成绩并列时按优先条件择优确定。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安人事人才网、青原区官方政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收到的实名举报线索,由招聘工作组核查核实。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规则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须参加区林业局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履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制,与所属乡镇(街道)签订年度管护劳务协议,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续聘条件的直接续聘,若出现岗位空缺,由乡镇(街道)推荐,林业局审核确定。


四、岗位职责

(一)政策宣传:常态化向辖区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病虫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知识,普及护林防火、生态保护常识,提升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二)日常巡护:开展日常巡护,掌握责任区内森林、湿地和草地等分布情况,对重点地段、珍稀树种等要重点管护。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护制度,全程使用“赣林通”APP完成巡护打卡、轨迹记录、台账填报,确保巡护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三)隐患处置:第一时间发现、现场制止、及时上报辖区内乱砍滥伐、乱占林地、乱捕滥猎、非法开垦、非法加工林木、破坏林业设施、森林火情、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林业有害生物滋生、生态环境污染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配合做好初期火情处置工作。

(四)辅助工作:积极配合区林业局、乡镇(街道)开展森林资源调查、林地核查、案件协查、生态修复、防火宣传演练等工作。

(五)设施管护:定期巡查、维护辖区林业宣传牌、界桩、防火标识、防火通道、蓄水池等林业基础设施,及时上报设施损坏、缺失情况,保质保量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交办的其他林业管护工作任务。


五、薪酬待遇与保障

(一)薪酬标准

1.专职护林员劳务报酬分为岗位报酬和学历补贴、年龄补贴,一年分两次发放。①岗位报酬:按照每人管护区域集体林地面积1.20(含)万亩以下按1500元/月、1.20(不含)—1.50(含)万亩按1650元/月、1.50(不含)万亩以上按1800元/月的标准核算;②学历补贴: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护林员每月补贴100元;③年龄补贴:年龄为50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护林员每月补贴50元。

2.设立乡镇护林队长岗位。富滩镇、富田镇、东固畲族乡地形复杂,林地多,护林员多,为提高巡护成效,特在富滩镇、富田镇各设立1名护林队长,东固畲族乡设立2名护林队长。要求由能力较强、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林员担任护林队长,协助乡镇林业干事及林业片区服务中心开展人员调度、工作统筹、问题协调、日常督导等工作。护林队长专项补贴每人每月300元,随护林员劳务报酬一并发放。

(二)保障措施

1.统一为在岗专职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筑牢户外作业安全保障;

2.统一配发制式巡护服装、工作标识,规范上岗形象;

3.常态化开展林业政策、巡护技能、防火处置、应急救援等业务培训,持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


六、日常管理

实行区林业局行业监管、乡镇(街道)属地管理、林业片区服务中心具体管控的协同管理模式。各管理单位每日对护林员到岗出勤、巡护轨迹、工作落实、隐患上报等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督导和台账核查,及时核实处置护林员上报的各类问题,确保全员到岗履职、巡护工作落地见效。护林员须严格服从属地管理,按时参加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应急演练,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聘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解除管护劳务协议,终止聘用关系:

(一)无故旷工、擅自脱岗、屡教不改,多次违反工作纪律、拒不服从工作调度的;

(二)巡护履职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导致责任区内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资源破坏、生态损毁事故的;

(三)工作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火情隐患、包庇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恶化,无法胜任野外巡护工作,长期不能正常履职的;

(五)擅自离岗、自动离职,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纪律要求

(一)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透明。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对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严肃依规追责,取消报考、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796-8185229,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全程监督,对实名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反馈。


八、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吉安市青原区河湖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林长制工作组、青原区林业局负责解释。

2.招聘工作全过程中,若遇突发情况、特殊问题或政策调整,由青原区专职护林员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决定。

3.考生如有报名相关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09:0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0796-8181080、18679681698(阙经理)、19179695350(夏经理)。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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