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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制人员公告-江西-九江市-高校-教师-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制人员公告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制人员公告

招聘9人7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3 12:00-2026/10/25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29 09:00-2026/10/30 17:00
笔试时间
2026/10/31

一、单位简介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前身为1960年创办的江西省财务会计学校。1988年升格为江西财经学院九江分院;2002年更为现名。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遴选为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3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验收。2018年被遴选为江西省第一轮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22年以“优秀”等级通过验收。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并于2024年顺利通过验收。2022年入选江西省第二轮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2025年顺利通过验收并于同年入选江西省第三期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详见学校官网:https://www.jxvc.jx.cn/xygk/xyjj1.htm。


二、招聘岗位

本次我校招聘计划共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及以下学历学位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详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制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在统一的招聘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诚信报考。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学校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二)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6年10月13日12:00至10月25日17:00用电脑登录江西省人才测评中心网(https://jxrcrsksta.com/),选择“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制人员公告横幅”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个人手写签名《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附件5)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反馈信息,并按相应提示进行操作,直至信息反馈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的,视为放弃。一旦报名提交,考生不得修改报名岗位及个人信息。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考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三)网上改报。对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在学校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10月26日9:00至17:00进行一次网上改报。被核减招聘人数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注册报名。

(四)参加笔试确认。考生于10月27日9:00至28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入“我的考试”→在报名阶段一栏点击“报名确认”,直至报名阶段反馈为“报名成功”即为进行参加笔试考试确认,确认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可在10月29日9:00至10月30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如遇网页信息显示不全或错漏的,请联系技术咨询电话。(温馨提示:请考生将准考证同时下载至手机保存,防止准考证丢失而影响参考。)


五、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采取笔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笔试和试讲各占总成绩的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养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能力,考试内容为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或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附件4)。试讲主要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

2.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试讲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试讲)。

对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试讲。

3.对取消或放弃试讲资格产生的试讲人员空缺,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试讲。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人员进行试讲。试讲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4.试讲每位考生备课时长为20分钟,试讲时长为15分钟。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5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5.笔试时间为10月31日上午,考点等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6.试讲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布。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审查

进入试讲人选在参加试讲前须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岗位要求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试讲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试讲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试讲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人事档案等情况。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五)聘用。经考核同意聘用后,编制外合同制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完成工作安排等情况,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报考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792-8183136。

3.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791-86660579、8639819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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