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协会专业服务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更好满足司法鉴定行业发展需求,根据协会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司法鉴定协会成立于2007年,业务主管单位为江西省司法厅,协会主要负责组织学习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学术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针对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组织实施教育培训等。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招聘需求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记录;
2.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具备招录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因违反有关规定,被辞退、解聘的;
3.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的;
4.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5.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6.近五年内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6年9月28日12:00至10月16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江西人才服务网(https://www.jxrcfw.com/)进行注册,进入“招考专栏—考试列表”栏目,选择“江西省司法鉴定协会招聘”专题,如实填报有关信息,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名成功”,则为报名完成。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请报名人员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1)《应聘报名表》(下载、填写并上传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
(3)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岗位条件需要的证明材料(党员证明)。
五、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进入面试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公示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以公示为准。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
1.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50%、50%。
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主要是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定稿后确定)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事宜,将在招聘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面试考查内容: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招聘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查询。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对报考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到3∶1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如报考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按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
3.递补方式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4.拟聘人选
面试后,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
5.其他
各环节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有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身心健康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近亲属回避关系,是否有较严重的经济债务纠纷等。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递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考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八、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按照所在协会薪酬制度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招聘需求表。
3.聘用人员须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邮件或电话或手机短信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应聘人员如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入职资格,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
十、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大院街道北京西路39号
联系人:陈雨涵
咨询电话:87705153
技术支持电话:0791-8637157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00
附件:
附件1协会招聘需求表
附件2报名表
江西省司法鉴定协会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