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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2026年下半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江西-九江市-彭泽县-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

彭泽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2026年下半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彭泽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2026年下半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招聘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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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0 08:00-2026/10/30 17:00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团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充实人才储备,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医院综合实力,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县域内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彭泽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师10名,影像2名,口腔1名,护理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岗位学历要求具体见附件1;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8年9月20日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2001年9月20日以后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8年9月20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6年9月20日以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1994年9月2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所有环节。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要求,补充资格证相关要求,护理岗位报考人员证件要求区分应届生、非应届生两类:

(1)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可提供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有效通过证明材料,凭成绩单证明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报考;

(2)非应届护理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线下资格复审、通知考试→笔试→操作考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

(一)报名方式、时间、现场报名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证件。招聘全流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当即取消资格。

1.医生组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线上报名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打包)发送邮箱并将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报考岗位+姓名”,进行网上报名或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9月20日8时起—2026年10月30日17时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彭泽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医务科,

医务科:07925663146童老师:13879200286。

(5)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电子件或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有效期内)。

⑤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ywk9168@163.com,或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6)线下资格复审、通知考试

线下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彭泽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医务科参加复审。未按时到场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分别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复审结束后发布考试通知。

2.护理组: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线上报名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并将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报考岗位+姓名”,进行网上报名或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及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9月20日8时起—2026年10月20日17时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现场报名地点:

彭泽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护理部

(4)联系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护理部:07925663362、徐老师:15979959946、吴老师:13576225640。

(5)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电子件或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有效期内);

⑤应届生提供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非应届生提供护士执业证书。

以上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pzxrmyyhlb@163.com,或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6)线下资格复审、通知考试

线下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彭泽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护理部参加复审。未按时到场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分别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复审结束后发布考试通知。

(二)笔试、操作及面试

1.采取笔试、操作及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操作、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

2.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不设开考比例。

3.笔试、操作及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操作、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择优录用。

4.综合考试结束后再次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缺额按照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同分的,以操作、面试、笔试成绩秩序确定优先。

2.体检时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入围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录人选,上报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出现拟录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按照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到彭泽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办理入职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一经录用,须服从院方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彭泽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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