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末结束或其他影响使用的;
4.在以往工作、生活中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
5.有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薪资待遇
1.岗位资格条件及薪资待遇详见附件1;
2.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全程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有意向者所有材料通过指定邮箱提交。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7:30止。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整理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261428562@qq.com完成登记报名。
3.网上报名材料清单(全部提供PDF扫描件/电子版)
(1)个人简历(2)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扫描件;(3)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4)加盖原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聘用合同、任职文件、离职证明等);(5)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明等补充材料。
三、其他事项
1.工作地点: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以甲方安排为准)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录用单位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联系不畅,录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在应聘过程中或聘用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学历,证件(书)等各种不诚信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