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3个岗位
为保障医院日常运转、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编外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和考核,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择优聘用优秀人员。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3个,拟招聘7名编外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与业务能力。
(二)招聘岗位基本要求见下表:
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学历 |
年龄 |
备注 |
临床护理 |
护理学 |
4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资格证 |
康复技师 |
康复治疗学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
医技医师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 |
本公告所规定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6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心理健康状况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资料。携带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武宁县总医院中医院院区党政办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8月31日(8:00—12:00、14:30—17:30为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联系电话:0792-2761127。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束后如无特殊情况将予以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如考生填报个人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医院有权随时取消聘用资格,由后一名待聘人员递补。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阶段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分数占总成绩40%。
(2)考生数多于3人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考生数只有3人或3人以下时,则按实际参考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分数占总成绩60%。
(2)考生数超过3人以上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名单;考生数只有3人或3人以下时,则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岗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顺序按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单个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考生数只有一人时,考生总成绩60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对象。考生因体检不合格,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时,该岗位本次招聘随之终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
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医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1.此次招聘的人员确定聘用后,按规定日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医院党政办办理报到手续;超过规定时间5个工作日仍未办理报到上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有多名考生的岗位可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