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党建工作岗1名、校建业务岗1名、基教业务岗1名、督导业务岗1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意识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及其他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正在接受司法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4.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5.参与非法宗教、邪教组织活动的;
6.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7.与聘用单位领导干部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能熟练操作Office、WPS等办公软件,完成数据统计、表格制作、资料录入、文件排版打印等工作者,
2.岗位条件:
党建工作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汉语言文学、中文、新闻学、行政管理、文秘、公共管理、教育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校建业务岗: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管理、城市规划、结构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基教业务岗:汉语言文学、中文、新闻学、行政管理、文秘、公共管理、教育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督导业务岗:汉语言文学、中文、新闻学、行政管理、文秘、公共管理、教育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工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聘期内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按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关系。
2.薪酬待遇
按《信江新区财政补助聘用人员指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即试用期内,专业技术类人员工资按当年度鹰潭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60%计发,工勤类按130%计发。试用期满的财政补助聘用人员,专业技术类人员岗位工资按当年度鹰潭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00%计发,工勤类按170%计发。
3.工作时间
实行标准工时制,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证书、学信网学籍/学历证明;
3.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个人简历1份;
5.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
6.相关资格证书(如有)。
(三)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报名材料+报名岗位统一发送到3343411718@qq.com邮箱。
七、资格审查与录用
1.资格初审:由鹰潭市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2.考核方式:
(1)笔试:笔试内容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知识为主,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所有完成资格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岗位需求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入围进入面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录用: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职手续。
4.诚信要求:报名人员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八、咨询电话
信江新区民生保障事务中心0701-6288121
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0701-6260101
本公告由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信江新区民生保障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一:应聘报名表
2026年8月1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