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
根据《九江市社会福利院(九江市养老服务中心,九江市精神卫生福利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九江市社会福利院(九江市养老服务中心、九江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始建于1975年5月,是九江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收养本市“三无”特困对象、在华无人照顾的海外侨胞及外籍华人、精神病人;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医疗康复等综合服务,推进医养融合,是一所集颐养、护理、医疗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机构。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由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养老护理员:若干名,试用期1个月。
2.社会工作者:1名,试用期1个月。
(一)养老护理员
1.工作内容:为院内老人提供养老护理服务。
2.岗位要求:学历小学及以上;年龄60周岁以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热爱养老服务事业,无不良嗜好、传染病及犯罪记录。
3.工作时间及薪资:
①上1天休1天(上24小时休24小时),2750元/月,另加岗位津贴及其他津贴。
②上2天休1天(上48小时休24小时),3950元/月,另加岗位津贴及其他津贴。
4.其他福利(符合条件的岗位人员):五险一金、工龄工资、节日福利、生日津贴、防暑降温费、年度体检等。
(二)社会工作者
1.工作内容:按计划组织开展各类适合院民身心特点的歌舞、书画、手工、棋牌等兴趣小组活动,为老人提供精神慰藉。
2.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热爱本专业,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持有初级社工证者优先,无不良嗜好、传染病及犯罪记录。
3.工作时间及薪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需要值白晚班),3300元/月,另加岗位津贴及其他津贴。
4.其他福利(符合条件的岗位人员):五险一金、工龄工资、节日福利、生日津贴、防暑降温费、年度体检等。
注:本岗位工作地点位于九江市武宁县鲁溪镇塔湾村。
(一)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入职前需办理健康证,并另行提供传染病检查报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负责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792-8571282
九江市社会福利院
(九江市养老服务中心、九江市精神卫生福利院)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