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
定南县2026年补充招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充实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力量,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共计3个岗位、计划招聘3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定南县2026年补充招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若某岗位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该岗位则增加笔试环节;若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定南县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7.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解除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定南县2026年补充招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考生在公告发布之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2.关于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1)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岗位均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及本科学历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2)招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况的,可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并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
②学历学位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其报考岗位要求为该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专业的。
(4)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5)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6)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均视为在读人员。
3.关于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为38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8年7月21日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4.关于“限定南县户籍考生报考”的岗位,指公告发布之日前考生本人为定南县户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定南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定南县行政服务中心7楼710室)。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名被委托人只能接受一名考生的委托。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
②《定南县2026年补充招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③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带二维码有效期为2026年12月31日后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定南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三)其他有关事项
若某岗位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该岗位则增加笔试环节;若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有关事项将在“定南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笔试后,在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将在“定南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
若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入闱面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导致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从报考该岗位且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所有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仅有面试成绩的采取加试形式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南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人员管理与待遇
1.工资福利
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约为3900元(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2.人员管理
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主要从事就业公共服务、劳动力资源数据监测、社会保险等工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与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间,如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97—4292822。
附件:
1.定南县2026年补充招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定南县2026年补充招聘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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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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