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南城县征兵办公室社会用工招聘公告
为充实兵役征集、国防动员工作队伍力量,保障全县征兵日常业务,根据工作需要,南城县征兵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社会用工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4.拥有退役军人身份的中共党员;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精神类病史、传染性慢性病,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合同纠纷;
7.同等报考条件下,有军事机关工作经历和担任基干民兵的优先。
(二)不得报考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有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情况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宜的情形。注:报考人员正式录取后,若发现存在上述任一情况,将解除聘用关系。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年度常态化征兵全流程工作,包括征兵政策宣讲、线上线下咨询答疑、适龄青年信息摸排登记、体检现场统筹协调、役前教育日常勤务保障等;
2.承担办公室文书起草、台账归档、资料整理、会务筹备、日常工作流转等内勤工作;
3.严守涉密工作纪律,妥善保管兵员信息、内部工作涉密资料,服从岗位值班与征兵阶段性加班安排;
4.完成县征兵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4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南城县征兵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853388646@qq.com。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将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南城县征兵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征信报告;
(6)退役证书、党员身份证明;
(7)优先聘用材料:军事机关工作经历证明、民兵身份证明等。
(三)面试笔试
资格审查完成后,将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择优原则,将通知若干名面试优胜者进入笔试。
(四)体检
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综合评判,按照招聘岗位数1:1确定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的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含试用期),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的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递补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聘用。
四、聘用待遇
1.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按国家及地方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伙食费自理,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2.招聘人员为编制外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和不能胜任本岗位的,南城县征兵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已聘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4.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五、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全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因不可抗力导致招聘工作变更的,敬请理解;
4.本公告由南城县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5.联系人及方式:熊先生17779476922
附件:南城县征兵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源丨南城县征兵办公室
编辑丨严冰瑶
责编丨吴国龙
监制丨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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