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9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充实配强社区、农村工作力量,按照《中共上饶市委组织部、中共上饶市委社会工作部等印发〈上饶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上饶市信州区委组织部等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和农村文明实践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农村文明实践员。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92名(其中:东市街道31名、西市街道24名、水南街道10名、北门街道23名、茅家岭街道4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文明实践员7名(其中:西市街道1名、水南街道1名、北门街道1名、茅家岭街道1名、沙溪镇2名、秦峰镇1名)。
(一)本次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上饶市户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教育、函授等各类成人教育);
4.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在1985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6.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加分项
1.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的,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
3.退役军人,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
4.持有计算机资格证书、社工师证的(只计一项证书),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1分计算;
5.户籍为沙溪镇、秦峰镇的考生,报考本镇农村文明实践员岗位的,笔试和面试在百分制成绩上各加2分计算(具备以上条件可以累计加分);
6.具备以上条件可以累计加分。
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文明实践员)和农村文明实践员聘用上岗后,服从社区或村管理和工作安排,主要从事党建宣传、文明实践、物业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享有以下政策和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