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再次启动赣州市南康区第十三中学军事教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科学、公平进行招聘工作,招聘到适合岗位的人员。
招聘岗位
招聘男性军事教官16名(含教官队长2名)。
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自愿从事军事教官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能有效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与纪律管理。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同等情况下,服役五年以上、担任过管理岗位的优先考虑)。
5.男性,35周岁及以下(按原公告年龄要求,即1990年1月14日以后出生赣州市南康区第十三中学招聘军事教官有关事项调整公告),净身高170cm及以上,裸视力不低于4.80,无色盲色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因醉驾、偷盗、涉黄、涉赌、涉毒、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所受处分影响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9.有不诚信记录和文身者;
10.被纳入南康人才集团招聘考试不诚信名单的人员;
11.不宜进入军事教官队伍的其他情形;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一经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聘用资格。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报名收取报名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