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黄金岭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共11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
2.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3月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在公告发布前取得学历证书),专业不限。
4.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同等条件下,常住赣州中心城区且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员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制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以及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