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吕蒙(高新区)中心幼儿园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诚聘合同制专任教师及保育员,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岗位一:专任教师
招聘岗位人数:1人
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2.性别不限,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一定的幼儿教育经验,能熟练组织幼儿一日活动。
3.资质与能力: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等要求;服从工作安排,语言表达能力、活动组织能力突出。
4.身体条件:符合《关于印发<江西省教
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相关要求。
5.其他要求:在职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禁止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限的;
(3)报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或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
岗位二:保育员
招聘岗位人数:1人
岗位要求:
1.国籍与品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记录,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
2.职业素养:热爱幼教事业,有诚心、爱心、耐心,性格开朗,亲和力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吃苦耐劳,沟通能力突出,能全力配合教师完成各项保育工作。
3.学历与资质: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有保育工作经验或幼儿园工作经历者,将优先考虑。
4.性别:限女性,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普通话标准。
5.禁止报考情形: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处理的;
(2)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福利待遇
1、专任教师岗聘用期间工资待遇不低于5.5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年度考核合格人员次年度增资50元。
2、保育员岗聘用期间不低于4.5万元/年(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年度考核合格人员次年度增资50元。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周末双休、节日福利。
4、用人单位每月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终止劳动合同。
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3月2日
2.报名材料:现场报名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无犯罪记录证明。
3.报名地址:吕蒙(高新区)中心幼儿园(梧桐雅苑小区内)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电话另行通知
6.咨询电话:19070889819余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