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关于选聘专业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05起
为贯彻落实市金融审判改革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在金融纠纷化解中的专业优势,提升金融审判工作水平,我院拟向社会公开选聘若干名专业特邀调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时间和地点
(一)受法院委托,专业特邀调解员在本院金融审判庭对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开展调解工作,具体工作由本院金融审判庭安排。
(二)专业特邀调解员按照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与法律,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声誉;
(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限法学、法律、知识产权专业,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满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35周岁以上是指1990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法律专业素质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具有履行调解职责的时间和服务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的热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本人及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被其他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8.存在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报名结束时间视报名人数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