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8人13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员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6人、消防文员2人。若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人员招聘不足,则剩余聘用岗位调剂为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

二
招聘基本条件
(一)
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持有《江西省居住证》的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模式;
4.身体和心理健康,品行端正;
5.政治考核合格;
6.学历及技能满足以下条件:
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应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限男性)
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应具有高中(含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驾驶B2证车辆,并取得B2证及以上驾照并满2年;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限男性)
接警调度员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有较好的文字处理、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office办公软件。(限男性)
消防文员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需在应聘单位全职工作;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电气、暖通)执业资格证书或有相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男女不限)
7.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灭火救援战斗员和接警调度员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2007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5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2007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消防文员岗位要求18周岁以上(2007年10月31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消防文员岗位具有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消防安全评估技术等工作经历10年以上者,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核准,招聘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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