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抚州市数字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是抚州市属一级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主责是做大工业制造业及战略新兴产业、环保能源产业、信息技术产业等,为抚州市工业、环保能源、信息产业发展提供服务。集团现有子企业48家(含控股、参股),员工223人,2024年,集团公司资产总额达21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3.38亿元,公司信用评级和债券评级均保持在AA水平。
根据《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和《抚州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人才引培指导意见》(抚国资党字〔2023〕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集团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抚州市云智数字化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智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3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培计划
集团本部:投后管理专员1人、法务专员1人
云智公司:计算机技术专员1人
二、引培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已取得硕士学位;
4.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受理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8.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行为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国有企业员工情形的,不得作为引培对象。
三、引培流程
(一)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3日止。
报名材料为:
1.《应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扫描件,且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4.其他证明材料: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证明、工作业绩成果、奖励证明材料等材料扫描件;
5.所有报名材料打包,并按“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招聘邮箱:fzsgct@163.com。
(二)资格审查
1.所有报名人员均进行线上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在报名时间内未提交岗位要求材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人才引培工作的全过程(含录用后的试用期内),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人才引培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面试
1.完成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公司工作人员通知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个人所留联系方式畅通(电话及邮箱),因联系不上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线为75(含)分。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对考察人选的个人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被考察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3日内提出。
(五)入职体检
拟聘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依照抚州市国企引培要求执行,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历届毕业生到岗前未合法合规解除原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关系的,取消引进或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福利
1.薪酬根据录用人员的学历、职称和同岗位工作年限进行定薪套档,试用期间按岗位工资标准的80%发放;
2.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定期体检等福利。
(二)政策福利
录用人员可按抚州市及抚州市国资委有关人才引培政策享受住房、生活补贴等人才待遇。
五、违规违纪处理
严格遵守人才引培工作纪律,执行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在引培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引培资格的人员,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抚州市数字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4-8991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