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印发的《关于做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为社区治理提供坚强人才支撑,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10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吃苦耐劳,无私奉献,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
3.具有定南县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违法乱纪,煽动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因涉嫌违纪违法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9.已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的定南县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
10.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加分条件
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师加2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3分。按其取得最高等级加分,不可累加。
2.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在本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工作的临聘人员,工作满一年的加0.5分,满两年的加1分,满三年以上的加1.5分;需提供聘任单位年度发放工资凭证、缴纳社保凭证等佐证资料。
3.中共党员加0.5分。
注意:以上加分项可累计加分,累计总分封顶3分。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考试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定南发布”“定南社会工作”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2025年定南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加分项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含电子档)。
现场报名后需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Dcssq4297611@163.com。
3.报名地点:定南县城市社区管委会218办公室(地址:定南县广州大道北5号),联系电话0797-4297611。
4.若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照报考人数3:1比例确定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党的理论知识、时事、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定南县县情等。笔试总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加分项”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成绩+加分项”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事项在“定南发布”“定南社会工作”等微信公众号发布。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沟通、应变能力、组织协调、服务意识等综合素质的考核。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考察和体检
1.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面试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加试分高者入闱,面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定南县级层面成立考察组,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城市社区党工委根据岗位需要,统筹安排拟聘人员在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县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3.人才储备:参加此次招聘入围面试的未被录取人员,按照一定比例纳入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招聘完成后仍出现聘用人员不足时,可根据缺额情况与实际工作需求,按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储备时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定南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成立县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专项工作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市社区党工委等单位组成,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录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3650元/月(含绩效薪酬和廉政奖励)标准落实,参照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待遇标准及等级晋升条件,试用期发放薪酬标准的80%。
3.招聘过程中存在疑难问题由县招聘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专项工作组进行研究处理。
4.咨询电话:0797-4291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