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吉安市永新县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存有任职回避情况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父母及配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应岗位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吉安市永新县人民法院2025年招聘岗位要求》。年龄和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0月1日(含),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55周岁及以下是指1969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经研究决定后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招聘信息在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等平台发布,通过指定的吉安人事人才网(www.jarencai.com)发布后续招聘信息、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通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15:00止。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站注册报名形式。报名人员可登录(注册)吉安人事人才网http://jarencai.ikaowu.com),通过点击考试报名栏目,选择相应专题,如实填表,诚信报名。也可通过快速入口https://jarencai.ikaowu.com/exam/1591报名。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
(扫码立即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3)有党员证、驾驶证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注意事项
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岗位报名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或未能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如遇收到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短信务必及时查看处理,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其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具体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缴纳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考生应于收到缴费通知短信后登录报名平台(http://jarencai.ikaowu.com)进行缴费确认,缴费完成的方可参加考试,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因个人原因造成未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
书记员岗考试形式为技能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如亦相同,以学历高者入闱;如学历相同,另行组织加试环节)。
司法警务辅助岗、司机岗考试方式为面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相同的,以岗位中要求优先条件入闱,如优先条件相同,另行组织加试环节)。
1.技能测试
书记员岗有技能测试环节,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速录技能测试形式为看打、听打各5分钟,招考方提供电脑,输入法不限。
2.面试
三个岗位均有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仪容仪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在面试过程中,若考官组或招聘领导小组认为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无法达到岗位匹配要求或面试成绩低于70.00分的,可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政治审查及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依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聘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反馈后2天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弄虚作假、自动放弃或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因政治审查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聘用
被聘用派遣人员与第三方人力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内由永新县人民法院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合同期满后,永新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继续留用的,由第三方人力公司续签劳务派遣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的薪资待遇福利等综合收入为5万元左右,具体参照用人单位现有聘用人员同岗位薪资执行。
(二)自聘用之日起,合同实行三年一签,一年一考核。由工作所在单位做好人员的日常业务考核及用人管理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中途有递补需要的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用工单位提供工作餐,不提供住宿。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江西新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18579369494周经理(微信同号)、19379613718刘经理(微信同号)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吉安市永新县人民法院所有。
附件:吉安市永新县人民法院2025年招聘岗位要求
吉安市永新县人民法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