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6人1个岗位
根据当前工作需求,芦溪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看护队员,看护队员由县纪委监委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主要从事纪委监委执纪审查调查安全看护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通过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录用。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录看护队员共1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双眼裸视力须达到4.8以上;
5.18周岁以上(2007年1月1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8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7.身高应165cm及以上;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规定。
(二)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后应当在五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留置看护工作或员额制辅警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
12.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人员;
13.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工作、学习、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址:萍乡市伯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萍乡市安源区建设中路2号人力资源大厦606室),联系电话:13879966499谢经理;
3.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报名邮箱:371599917@qq.com扫描件发送),报名证件、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1);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户口本本人页和户主页;
④毕业证;
⑤《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⑥个人征信报告;
⑦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⑧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1张;
⑨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方法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入闱下一个测试环节。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面试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测试环节。
五、考试录用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由体能测试、笔试及面试三个部分组成。
(一)体能测试(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报名人数超过1:1.5开考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10米×4往返跑(20%)、1000米跑(60%)、俯卧撑(20%);
2.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并签订《参加体测承诺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5.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时事政治、《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基础知识》等文件精神和省情、市情有关常识内容。本次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公布笔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入围比例不超过1:2),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应变处置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审
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信访政策、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并通过体检和政审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淘汰,不予录用。
九、聘用
岗前培训合格者安排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不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与萍乡市伯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后年收入5.4万元(含单位、个人部分五险)。具体缴纳办法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另:执行看护任务,享受看护补助。劳务派遣合同两年一签,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十、招聘公告由芦溪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此次招考工作全权委托萍乡市伯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咨询电话:13879966499谢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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