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3个岗位
绍兴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浙江越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其子公司绍兴市越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路交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具备胜任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2)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6.相同条件下,中共党员和退伍军人优先。具体岗位、招聘人数、报名条件等内容详见《浙江越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招聘程序
根据招聘方式、流程和时效等,制定各岗位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操)、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择优录用。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8:30至8月10日17:30。
应聘人员持个人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本次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但未报考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专业以《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为准(附件2),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招聘单位把关。
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手机短信信息(因考生个人未查看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发布岗位核减或核销公告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核减或核销公告于集团网站(http://www.sxsjttz.cn)上公布。
4.考生参考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收到手机短信通知后按要求及时回复内容,超过规定时间不确认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5.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对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等相关内容进行考试,笔试试卷采取主、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总分100分。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通过市交通集团网站公布。
6.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者一起入围。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实操)前进行,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实操)的资格。
面试(实操)开始前48小时以上,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实操)开始前48小时以内,入围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该岗位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由此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面试(实操)
(1)工程管理1、工程管理2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为半结构化面试,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测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一线工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实操环节。重点考核压路机、摊铺机等机械设备操作、维养等方面实操技能,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实操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操)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实操)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实操)成绩×6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实操)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面试(实操)成绩均相同,在均不符合或具有同等优先条件的情况下,则加试面试(实操),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考试总成绩将在集团网站公布。
8.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党委决定
集团党委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
10.公示
本次招聘拟聘用对象在集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11.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薪酬待遇
具体薪酬按用人单位薪酬制度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未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三)所有岗位年龄下限为18周岁,上限根据各岗位要求确定,日期计算至2025年7月31日止(如: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4年8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特别说明的除外,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5年7月31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五)全日制非应届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六)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后续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八)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录用资格;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应聘人员需服从岗位调剂,不服从调剂者视为放弃应聘岗位。
(十)咨询电话:吴老师:0575-8803115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次招聘由集团纪检监察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叶老师:0575-8826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