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法律援助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文字组织能力;
3.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文秘等专业优先,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本科相应学历;
4.其他符合岗位所需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编外工作人员:
1.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内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二年的;
8.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有其他不宜报考编外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司法局编外用工人员管理规定(试行)》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永康市司法局3410办公室(永康市金城路25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4楼)。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报名表(工作人员提供)现场填写。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具体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市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余俊茂,联系电话:8710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