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2人17个岗位
因轨道交通业务工作推进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轨道交通优秀人才,诚挚欢迎有志者踊跃报名:
一、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胜任岗位工作。
4.工作勤奋积极,事业心强,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学习经历,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5.身体健康。
6.技能类岗位要求无色盲、色弱、听力障碍、无妨碍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疾病(如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突发性昏厥症及精神和心理障碍等)和生理缺陷;无口吃,普通话良好。同时,需在入职后的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上岗资质。
二、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及招录程序
详见附件各单位公告。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诬告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所有岗位年龄下限为18周岁,上限根据各岗位要求确定,日期计算至公告发布日止。
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资流水)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工作经历计算到公告发布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五)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方式或信息错误无法联络到本人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六)新员工入职后需服从公司岗位调配,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七)应聘者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招聘动态,也可电话咨询招聘相关事宜,谢绝来访。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