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1人1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南浔区教育发展实际,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南浔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共招聘31名事业编制教师。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第一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其中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需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第二类: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第三类:2024-2026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期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①校(院)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②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校(院)级综合性奖学金一等1次或二等2次或三等3次及以上(其中特殊教育岗位要求二等奖学金1次或三等奖奖学金2次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次数按学年计算,学期奖学金按1/2计);③高校师范生教学等技能竞赛省级三等奖或校(院)二等奖及以上。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3)第一类报考对象所学专业不限,第二、三类报考对象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符,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4)具有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其中初中数学(竞赛教练)岗位需具备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2026届毕业生可用相应学科的国考合格证明或学校出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代替)。
(5)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要求:本科28周岁以下(199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9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