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三级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场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招聘岗位所对应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岗位信息、招聘人数、报考要求等详见《经开区集团公司下属三级公司公开招聘市场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对报名范围、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计划执行,详见《经开区集团公司下属三级公司公开招聘市场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附件1)。其中,专业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以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上所翻译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审核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七)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5年8月21日,“工作经历”必须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此外还需提供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等其他有效证明),社保缴纳记录与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需对应。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7.截至2025年8月21日,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8.凡与市属企业领导人员或招聘岗位所在企业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在报名时应当主动报告。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9:00-9月3日17:00。
报名链接:https://zhrl.jinshuju.com/f/XpIwlB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开区集团公司下属三级公司公开招聘市场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党员身份证明落款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以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等),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8月21日,工作证明落款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以后;
7.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须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于2025年8月25日9:00—9月3日17:00按所报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查询网址:
https://zhrl.jinshuju.com/f/XpIwlB/s/zA8E3V。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改报其它合适岗位。未在报名期限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符合人数不足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合适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三)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经济基础知识、问题分析能力、投资相关知识等。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经开区集团公司下属三级公司公开招聘市场化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党员身份证明落款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以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等),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8月21日,工作证明落款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以后;
7.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
请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予以递补。面试开始前24小时,报考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4),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面谈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六)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公务员体检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或不服从岗位安排者或自动放弃报考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签订劳动合同前,拟聘用人员需解除与其他单位劳资、社保及证书资质挂靠等关系。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报名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以及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需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以下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经开区集团公司”微信公众号、“丽水人才科技集团”微信公众号等。
(五)本公告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在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经开区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0578-2600766
监督电话:经开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0578-2059797
上班时间:08:45-12:00,14:45-18: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