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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心理指导教师的公告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心理指导教师的公告

招聘1-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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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2 -2026/11/10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是宁波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宁波市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宁波市中小学生成长指导中心牌子,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主要职责:开展教育政策、改革发展的综合研究以及教育重大问题的对策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信息和决策咨询服务;开展各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普及教科知识、技术和方法,服务与推动群众性的教育科学研究;承担全市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传播、推广、转化优秀成果;构建教科研协同创新机制,开展合作交流;开展教育评估研究,协助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开展中小学生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宁波大市户口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心理指导教师(1-2名)

1.主要职责:负责心理健康相关科学研究、心理调研报告、专项材料等文稿撰写工作;承担中心心理辅导及科普区域相关工作的开展等;协助对接联系各区县心理健康工作等。

2.岗位要求:

(1)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等方向)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35周岁及以下;接受优秀应届毕业生实习。

(2)具备心理咨询、心理学教学或科研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心理健康领域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专业理论功底扎实,具备理论落地实践指导能力者优先。

(3)具备较强文字综合撰写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心理调研报告、研究课题、专项工作报告等材料编制;熟练开展心理调研设计、数据采集与统计分析工作;拥有课题申报、项目研究等科研实践经历者优先。

(4)具备良好科研实践素养,近五年须提供可反映个人研究方向与研究能力的学术代表作不少于1篇。

(5)具备较好统筹管理、项目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突出,能够高效完成业务对接、活动组织等工作。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采用人才派遣方式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特别优秀者薪资待遇可参照在编在职人员,工作业绩突出者绩效从优,具体面谈,实际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下载《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电子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件照片电子版,非本大市人员须提供居住证复印件,相关材料要求WORD、PDF格式。发送至nbczzdzx@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4.具体招聘安排另行通知,自报名截止日起3周内未联系考试则表示简历未通过初筛;

5.联系人:邬老师0574-89017632;沈老师:0574-87287693(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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