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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宁波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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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0 -2026/10/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加快推进宁波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场经营部副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宁波低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原名“宁波枢智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7月根据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完成更名,系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五亿元,为宁波市低空经济发展核心实施主体,全市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场景开发、产业培育的主力军。公司着力构建“低空经济+数字交通”双轮驱动发展格局,推动“基础设施-应用场景-产业生态”三位一体全链条发展,致力于为宁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高质量、系统性的低空经济产业支撑,助力宁波打造全省低空经济发展标杆城市。


二、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抗压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岗位要求

1、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序号

公司名称

部门

工作岗位

人数

资格条件

01

宁波低空经济

发展有限公司

市场经营部

副经理

1

1、45周岁及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经济学、金融学等相关专业;

3、有5年及以上市场经营和团队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丰富的市场开拓、商务谈判、招投标等工作经验,具备系统的大型项目管理经验,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客户关系维护、投标文件编制、商务合同洽谈及签订等工作,对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无人车业务有一定了解;

5、具备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擅长任务统筹与内外沟通,能独立开展业务策划、风险研判、资源整合与目标管理,协助部门负责人谋划业务布局,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6、有大型企业从业经验的优先考虑(大型企业标准以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为准)。

合计

1

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6年10月24日(含)。

报考人应具备与招录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

报考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或《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24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统一报名端口进行报名(建议转跳至电脑浏览器打开)。

进入报名系统后,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

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3867523

网络报名咨询人:李老师

受理时间:9:00—11:00,14:00—16:00(工作日)

(二)资格初审

1、岗位要求中的优先条件作为资格初审重要依据,一旦有效报名人数多于15人时,则以是否符合优先条件作为资格初审标准,不符合优先条件的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经优先条件资格审核后,有效报名人数少于等于1人,则优先条件作废)。

2、报名结束后,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初审不通过。资格初审结果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收到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应聘者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有效时段内联系确认。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74-83867523。

(三)资格复审

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需携带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佐证材料,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四)选拔测试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参加选拔测试人员。

2、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超过15人:组织笔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4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未超过15人:进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4、选拔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若综合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将组织二次面试。

(五)体检及考察

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考察(背景调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资格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一律不予录用。

(七)录用和报到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录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对空缺岗位我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为最大可能招聘人数,如计划招聘人数未匹配到足够合适人选的,我公司有权在面试等各环节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人数。

岗位咨询联系人:方老师

岗位咨询联系电话:0574-89381503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7号B座4楼

报名系统后台联系人:李老师

报名系统后台联系电话:0574-8386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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