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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招聘126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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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9 -2026/10/20

根据工作需要,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担负消防救援执勤战备工作,现将有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灭火救援员63人,消防通信员31人,消防车驾驶员32人。

(二)工作地点: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所辖各消防救援站和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6年10月1日至2008年10月1日。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需持有机动车B2及以上驾驶资格证,驾龄1年以上;如持有A1或A2驾驶证且驾龄满5年,或持有汽车维修中级工及以上证书且具有B2驾照驾龄满5年的,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5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欠发达及边远地区可放宽为初中文化程度),部分岗位有另外规定则从其规定;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7.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至10月20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在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1379181326@qq.com。

3.报名需提交资料(缺少资料即视为审核不通过):

①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

②身份证明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③学历证明电子版(扫描件):高中或同等学历的毕业证书及高中学历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2)PDF扫描件;

⑤体检合格证明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健康体检报告(截止10月20日体检结果不能超过15天,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和心理测试报告(艾森克人格问卷EPQ和SCL-90)等材料;

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报名选交资料(按实际情况提交):

①退伍证扫描件(退役军人或退出消防员提供);

②岗位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

③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有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的,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招录单位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招录对象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并于10月21日前告知审核结果。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如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参加面试、体能测试。

1.面试。由招录单位组织人员面试,面试采取通过性考核(需留存面试全程音视频资料),考核不通过的,不予招录。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均实行量化评分,满分40分。其中: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驾驶员岗位以达标成绩为准,3项达标为合格。


四、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测试成绩进行排名,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完成1000米跑、100米跑的时间为排序依据进行确认。拟录用名单在“金华消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二)录用和入职训练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3个月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1个月内将组织人员开展复检和政治复审工作,对未达到《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的人员和政治复审发现问题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1个月内退出的,支队将按测试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补录。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五、相关待遇

(一)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按照标准统一提供,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二)薪资待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灭火救援员,约5500元-6500元/月;消防车驾驶员,约6000元-7500元/月(薪酬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等逐年增加);

(三)队员休息、休假实行值班轮休与年休假相结合的制度。因工作原因无法完成休假的,未休天数给予对应天数经济补偿;

(四)出警补助参照《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五)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六)退伍军人兵龄、原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年限经相关部门审核后计入工龄。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岗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附件3: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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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2、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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