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浙江-台州市-事业单位-高校-2026-行政事业编-备案员额制-教师-台州学院

台州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台州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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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8 -2026/12/31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2号)以及台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202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在新兴的滨海城市——浙江台州。

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近1720亩、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教研仪器设备总值约5.2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近250万册,办学条件良好,校园风光优美。学校现有教职工1840余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以上层次人才56人,浙江省151人才等省级人才80余人,博士868余人。

学校下设18个二级学院,4家直属附属医院。建立了制药化工、材料建筑、智能制造、电气信息、生命环保等一批与产业群良性互动、共生发展的学科专业群,拥有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其中,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省级一流学科6个,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各1个,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产业技术联盟等14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1个,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临床医学、工程学、植物与动物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生态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等13个学科进入艾瑞深校友会学科排名“区域一流学科”序列,化学、化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纳米科学与技术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500强;学校设立51个本科专业,工科专业接近50%,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专业通过国家认证,获批1个省级教材建设研究基地、8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台州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招聘人数详见《台州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在1985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和专业;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按照门类、类(一级学科)、具体专业进行设定。招聘单位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招聘单位可根据考生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科目证明等,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专业的认定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报考人员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2.台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取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人才引进”栏目)。

我校还将在国内其他人才招聘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其中浙江省台州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期限内将详细个人简历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到报名邮箱rsc@tzc.edu.cn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和文件名为“应聘二级学院+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

3.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2026年、202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的扫描件,其中2026年、2027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扫描件,未能提供上述材料,需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3)反映个人教学科研水平的教学科研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教学科研项目立项、结题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

(三)资格复审。

在考核当天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考核。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核

相关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不设置最低考核比例。考核采用面谈、答辩、试讲等形式,结合应聘者代表性科研成果,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学术影响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团队合作精神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在4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成相关入编手续。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的视为放弃。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6年、202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7年9月30日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和2027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7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方面的待遇。


五、相关说明

1.应聘者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3.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与咨询

(一)监督

台州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8665794;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0576-88511069。

(二)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学院人事处(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363;0576-88661767

联系人:高老师、卓老师

E-mail:rsc@tzc.edu.cn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本公告由浙江省台州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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