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浙江-金华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金华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金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4 -2026/8/24

金华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金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是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职位及条件

单位

岗位名称

选调计划

岗位

类别

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其他

要求

金华市数字经济发展中心(金华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综合管理

1

管理岗

本科:经济学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研究生:应用经济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软件工程类

本科、学士及以上

38周岁及以下(1987814及以后出生)

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选调范围

浙江省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3.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试用期、外出学习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6.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年限的计算统一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发至邮箱419602284@qq.com,文件夹和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要求: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选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均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不符合选调要求和条件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参加选调资格的。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到1:3及以上的,进入笔试环节,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60分以下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考生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面试前24小时以内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开始前3天,进入面试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未按时提交同意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先)。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4.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http://jxj.jinhua.gov.cn)、拟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选调公告由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才人事处负责解释,选调工作由金华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79-82469724、82465853、82469725

监督电话:0579-8209821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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