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越城区司法局第一批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公告-浙江-绍兴市-2026-事业单位-体制内直签非编-越城区-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26年越城区司法局第一批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6年越城区司法局第一批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24 08:30-2026/8/25 17:30
准考证打印
2026/8/27 08:30-2026/8/27 17:30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设置

人数

性别

专业、学历要求

备注

司法协理员岗位(01)

2

专科:社区矫正

本科及以上:法学类

工作地点:越城区司法局机关(延安东路481号)或司法所(塔山、府山、北海、稽山、城南、迪荡、东湖、灵芝、东浦、鉴湖、斗门、皋埠、陶堰、马山、孙端、沥海和富盛司法所)。

司法协理员岗位(02)

2


二、岗位职责

承担局机关及基层镇街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推进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基层治理工作;并负责综合性材料撰写等日常司法行政辅助事务。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取得境内高校的学历、学位证书时间或境外高校的学历、学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时间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

4.绍兴市下辖六个县市区户籍、40周岁以下公民(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党纪政纪受处分期内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辞退、解聘的;

4.与原单位尚未解决劳动关系,且无法在入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越城区已入编编外用工;

7.其他按照法律规定不符合招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8月25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址:越城区社区矫正中心(越城区丰山路277号);

3.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国〈境〉外学历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符合报名和加分要求的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4.资格审核: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确认。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与照片不予退还,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6年8月27日(8:30-12:00,14:00-17:30),越城区社区矫正中心(越城区丰山路277号);

6.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并在签名上加按手印,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7.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8.若在资格审核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相关材料;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该类人员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9.如上述岗位报考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则按相关规定核减招录人数或取消招考。

(三)考试方式:

1.笔试: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布;

2.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60分,着重考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以及举止仪表。若面试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按笔试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3.附加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分;获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0.5分、中级加0.8分、高级加1分,并提供证书原件,三者不能累加);

4.计算总成绩: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考试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总成绩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合格人员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xyc.gov.cn)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报考的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一致的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单独的教育部学历认证,资格审核复核时须提供单独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三)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有严重违规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解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四)录用人员报酬待遇按越城区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五)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产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六)完成本次考试全部科目的考生按岗位设置储备库,且考试成绩(需面试和总成绩都合格)有效期截至2027年6月底。若本次招聘岗位中出现缺员,将视情况从储备库中按岗位设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请考生在招考结束前密切关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公告,以免错漏信息。

(八)咨询电话:0575-8525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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