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拱墅区拱宸桥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岗位为文化教育岗位。
二、工作内容
1.协助做好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相关工作。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40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6.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一定的语言文字组织和表达能力。
四、招聘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有意向者可以把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杭州市拱墅区新昌路121号温州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二楼211办公室,联系电话:88017829,时间:9:00-11:00,14:30-17:00,双休日除外(报名时提交的复印件概不退还,委托报名的请携带双方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缺失或不实的,审核不予通过。
五、考试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的,该岗位方可开考。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放弃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街道根据综合成绩、审查、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在“拱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储备库
本次招聘参加面试合格但未被录用的考生纳入拱宸桥街道编外工作人员后备储备库,文化教育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库中择优进行递补,储备库自本次招聘录用公示日起有效期为6个月。
使用储备库人员: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
九、工资待遇
编外合同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街道编外用工的相关标准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在拱墅区拱宸桥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4.拱墅区拱宸桥街道办事处拥有对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