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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新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企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台州市路桥区新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企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6/26 08:30-2026/7/2 17:30


台州市路桥区新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发公司)主要负责新城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土地征收及安置,助力新城范围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生产、生活、生态相适宜,自然、环境、城市协调发展的城市格局全面落地。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26年台州市路桥区新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国企编制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路桥新城”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发布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国有企业的义务;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路桥区属国有企业现国企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8)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9)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03


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下载准考证通过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招聘信息发布平台:“路桥新城”微信公众号。


2.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6日8:30-2026年7月2日17:30。


报名网址:


https://e.rcrsksta.com/exam?examId=279


3.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考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4.报名系统内应提供的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户口簿上户主与本人姓名所在页;


③毕业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须带有效期内的验证二维码)等材料。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毕业且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有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5.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报名后,我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在期限内可自行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时间为2026年7月6日8:30-17:00。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指定平台上及时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系统内报名审核进展。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完成改报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且放弃改报名。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所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具体下载时间将在“路桥新城”公众号上发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在当天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委托专业机构出卷,主要考察考生的常识应用、逻辑推理、材料分析与文字表达等能力。


(三)资格复审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可一并进入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本人签名的《台州市路桥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国企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如本人不能到场领取,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领取时需携带委托书(附件3),考生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提供的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笔试科目缺考者或0分者不得入围面试。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某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均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如遇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须本人提交书面材料),则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进行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开发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列入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察录用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因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证明)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路桥新城”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如属于不宜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岗锻炼。期满后由聘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04


相关说明


1.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本公告发布之日;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5年6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年龄要求以此类推。招聘岗位所需学历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告和岗位表特别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户籍以本通告发布之日为准。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学科)参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我公司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考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方向确定。


6.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区新发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做释明。


05


咨询与监督


联系电话:0576-89209707


监督电话:0576-82516500(路桥区国资工作中心)


0576-82439600(路桥新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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