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舟山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两新党务工作者1名、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两新党务工作者1名
1.中共党员;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3.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有1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自愿服从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积极性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基础,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其他符合岗位所需的要求。
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自愿服从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3.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积极性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基础,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其他符合岗位所需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编外工作人员:
1.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内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二年的;
8.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有其他不宜报考编外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舟山镇编外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舟政字〔2026〕7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5月29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康市舟山镇人民政府2楼207党政综合办;
3.携带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经资格初审合格,填写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四)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永康市舟山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联系电话:0579-892706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舟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